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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话题:医药分家,你怎么看?
 
作者: yuze1981  发布日期: 2010-3-10    查看数:    出自: http://www.gzhucm.com
 
据说两会后医改马上执行,医药分家,不知道我们医学院的学生怎么看,是好是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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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作者: 飞一般自信  发布日期: 2010-3-11
楼上说的有理[s:118]
作者: rbh666666  发布日期: 2010-3-11
不论怎么改,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医生的职责是治病救人,只要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就不怕政策的改变。天要下雨,娘要改嫁!随他去吧!坚持自己的信仰是最关键的!!!
作者: freshfrog  发布日期: 2010-3-13
信仰不能当饭吃 不能太原则啦
一切缘由就是物质基础 所以 经济上来了 医生的待遇上来了 就随便怎么分家都无所谓了
坐观……
作者: 沐流尘居士  发布日期: 2010-3-14
本人对“医药分家”的政策没有深入理解,走马观花看了一些报道后,由于理解力有限,觉得很多地方没看明白,所以有一些疑问想提出来,愿各位了解该政策的同学帮忙解答一下,如果提得不好的话还请大家不要笑话:
1.    医药分家以后,是否就是说中国不存在“医药代表”这个字眼?意味着从此没有医生与医药代表之间的桃色纠纷的“道德绝对纯净”的同时也宣告一大批药代们“下岗”?还是说药学专业的就业前景及可选择的就业岗位缩水了?
2.    以药养医的时代结束?是否同时就能实行“以技术养医”?高风险的医生职业是否能够在政府大力关注下有高薪的生活保障??
3.    医药分家的政策适用于门诊还是也实行于病房?是否病房的药物都需要患者自行到指定药店购买?许多骨科外伤药物,在门诊如果要换敷药的时候,是否也需要患者自行提供?急诊的时候,是否也需要患者家属赶紧到药店购买回来给医生使用?
4.    医药分家以后,就可以绝对保证指定药店从此有“平价药”“安全药”“高质量高效药”?
5.    医药分家只针对西药还是把所有中药中成药都囊括在内?中药这一特殊的群体也适用此政策吗?据说澳门就实行双轨制,本人对澳门不了解,所以请问知情者,澳门对中药中成药的政策如何规定如何实施??
6.    医药分家以后,大家都到指定药店买药,那么,乡镇那么多平民“国药”商铺是否有一大部分需要关门停业了?
7.    医药分家以后,中医中药传统的“膏丹丸散”是否就能够焕发青春?还是说从此反而更加趋向西药生产而令传统药物像恐龙一样绝迹了?
8.    中医中药的“特色专利”能有保障吗?好比说,一些特色医院自行研发的药物从此商业化大众化,医院的特色专科再无“闪光点”?举个例子,某医院以伤科出名,而该医院自行研发一种伤科用药疗效特好,倘若这种伤科用药在全国推广开来的话,是否患者都不再需要在这个伤科特色的医院就诊了?那么,估计这家医院的门诊量及病房周转率也确实可以彻底“分流”了……再退一步,没有专利保障的话,哪个专家哪家医院肯再贡献自己的特色用药呢?估计都敝帚自珍了吧??


附上本人所看的一些说法:
【医药分家是医改正确的一步】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499267.shtml
【“医药分家”喜忧两重天】  http://www.p5w.net/news/xwpl/200712/t1363436.htm
【委员眼中的“医药分家”:好不好难判断】 http://cppcc.people.com.cn/GB/34961/116691/116696/6954079.html
【“医药分家”——必然走向灭亡】  http://tieba.baidu.com/f?kz=724221203
作者: 健knight  发布日期: 2010-3-14
我。。。无了解。。。。
作者: 阿宅  发布日期: 2010-3-14
1.    医药分家以后,是否就是说中国不存在“医药代表”这个字眼?意味着从此没有医生与医药代表之间的桃色纠纷的“道德绝对纯净”的同时也宣告一大批药代们“下岗”?还是说药学专业的就业前景及可选择的就业岗位缩水了?

答:要看政策能运行到哪一步,即使是医药完全分家,亦即医院除了内部配药的药剂师外不设药房,并且所有人都可以拿电子药单去所有药房配药,任何药房都无差别的时候,我觉得医药代表还是存在的。因为医药代表除了大家所认为的销售药的身份外,还包括搭建医生与厂家的桥梁沟通药品的信息。医药代表要将药的有效性、不良反应和品牌差异告诉医生,让医生更好地选择适合病人的药。医生也不是说什么药他们都了解的。并且医生应将病人的不良反应和有效率告诉厂家,让厂家改进。这些方面其实中国做的不好。医改可以促进这方面。

2.    以药养医的时代结束?是否同时就能实行“以技术养医”?高风险的医生职业是否能够在政府大力关注下有高薪的生活保障??

答:很难,因为国家喊穷。医院可能会增大检查项目来赚钱,或者以其他方式或服务来赚钱。

3.    医药分家的政策适用于门诊还是也实行于病房?是否病房的药物都需要患者自行到指定药店购买?许多骨科外伤药物,在门诊如果要换敷药的时候,是否也需要患者自行提供?急诊的时候,是否也需要患者家属赶紧到药店购买回来给医生使用?

答:我觉得如果是紧急用药或手术用药应该医院设内部药剂师配药的。药房会被分出去的将会是那些普药。

4.    医药分家以后,就可以绝对保证指定药店从此有“平价药”“安全药”“高质量高效药”?

答:药店是要赚钱的,这些药都不赚钱,你觉得他们会愿意大力配备吗?药店更愿意配的是高毛利的药。或者品牌药。或者OEM药。


5.    医药分家只针对西药还是把所有中药中成药都囊括在内?中药这一特殊的群体也适用此政策吗?据说澳门就实行双轨制,本人对澳门不了解,所以请问知情者,澳门对中药中成药的政策如何规定如何实施??

答:澳门情况不知道。中药应该也用此政策,现在中药房很普遍了,饮片的购买也是有渠道的。上海的中药房还配备中医师了。

6.    医药分家以后,大家都到指定药店买药,那么,乡镇那么多平民“国药”商铺是否有一大部分需要关门停业了?

答:医药分家后,没说一定要指定药店买药,还是分社保店,非社保店。乡镇的商铺不会关门停业,根据我所了解,它们更有可能会被药店连锁所并购。


7.    医药分家以后,中医中药传统的“膏丹丸散”是否就能够焕发青春?还是说从此反而更加趋向西药生产而令传统药物像恐龙一样绝迹了?

答:暂时觉得政策没有特别偏倚这方面。其实药店还是希望售卖自己品牌的产品的,特别是传统的中药店,同仁堂之类的。

8.    中医中药的“特色专利”能有保障吗?好比说,一些特色医院自行研发的药物从此商业化大众化,医院的特色专科再无“闪光点”?举个例子,某医院以伤科出名,而该医院自行研发一种伤科用药疗效特好,倘若这种伤科用药在全国推广开来的话,是否患者都不再需要在这个伤科特色的医院就诊了?那么,估计这家医院的门诊量及病房周转率也确实可以彻底“分流”了……再退一步,没有专利保障的话,哪个专家哪家医院肯再贡献自己的特色用药呢?估计都敝帚自珍了吧??

答:医院的内部的药剂师应该还是会提供院内制剂吧。其实我觉得产品即使推广了,医院若是专业性强,让病人信任度强,病人还是愿意去那家医院服务的。我觉得医院要吸引患者还是应该从医术和服务着眼。
作者: 沐流尘居士  发布日期: 2010-3-14
很感谢楼上あ隐师姐的回答,令我对此医改多一点了解。
不过只要经济一日存在,整个世界大环境就围绕“利益”这一主流在运作。
因此,国民最主要的矛盾是利益,最急迫想要改变的也是利益状况,而最根本最难以解决的依然还是利益两个字。
综合以上第2、4、6点,我就觉得“医药分家”这一措施不可能根本上解决国民的利益矛盾,即使所有的领导人是真心要为人民服务,即使所有的实施流程都贯彻落实得很好,但是这最终很可能只是能够某种程度上转移了人民的视线或者说某种程度地缓和了利益的矛盾。
或许,医改可以按照我们理想中的方向发展;但是,倘若医改向坏的方向发展的话,很可能就出现以下我们所不愿看见的情况了:
1、厂家还是要挣钱,而且很可能会籍由这个政策堂而皇之地搞地方垄断;
2、而为了保障自己生活水平的医生不得不想方设法背弃自己的道德底线;
3、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最终普通患者看病还是需要被药商跟医疗机构“正常”地掏钱;
4、医患的纠纷也因此可能更升级吧。
作者: 柳-柳  发布日期: 2010-3-15
早已经无语了,什么医药分家,三年培训制度,千万不要让后代重走这条路啊!
都是她姥姥的不是这个行业的脑残人提出的脑残看法,脑残的代表背后是脑残的委员
作者: zn514  发布日期: 2010-3-15
不会的!其实医药分家最大的赢家还是医院,还多一个赢家是“药房”,至于病人,捞到的只是投入更多!
作者: 阿宅  发布日期: 2010-3-16

QUOTE:
引用第8楼妙手仁心于2010-03-14 22:52发表的  :
很感谢楼上あ隐师姐的回答,令我对此医改多一点了解。
不过只要经济一日存在,整个世界大环境就围绕“利益”这一主流在运作。
因此,国民最主要的矛盾是利益,最急迫想要改变的也是利益状况,而最根本最难以解决的依然还是利益两个字。
综合以上第2、4、6点,我就觉得“医药分家”这一措施不可能根本上解决国民的利益矛盾,即使所有的领导人是真心要为人民服务,即使所有的实施流程都贯彻落实得很好,但是这最终很可能只是能够某种程度上转移了人民的视线或者说某种程度地缓和了利益的矛盾。
或许,医改可以按照我们理想中的方向发展;但是,倘若医改向坏的方向发展的话,很可能就出现以下我们所不愿看见的情况了:
.......


1、厂家还是要挣钱,而且很可能会籍由这个政策堂而皇之地搞地方垄断;

这个地方垄断其实一早就形成。再说省与省之间的物流配送其实不好做的。就像美国的各个洲那样,其实各有不同。我不懂为什么要反感厂家赚钱,若厂家不赚钱,谁愿意去生产药?天下熙熙,皆为利往。经济学的最主要的一个原则就是,人都是往利好的地方钻的,这是生存本能,就像消费者希望商品的价格要很便宜那样,都是自私的天性所趋。我觉得不应该打击厂家赚钱,而是引导厂家合理地范围内守法守规的赚钱。

2、而为了保障自己生活水平的医生不得不想方设法背弃自己的道德底线;

不要忘记我之前的那段话,以后医生拿的工资可能要与患者的评价做对接的时候,医生就会根据自己的利益做小天平啦。

3、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最终普通患者看病还是需要被药商跟医疗机构“正常”地掏钱;

我不懂为啥患者看病不需要给钱。我觉得人无公平。既然病了,还是得给钱,只是尽量要合理。社区医院若真的大量实现的话,病人能够放心去社区医院的话,患者不追逐所谓的高级医院,是能省下很多钱的。

4、医患的纠纷也因此可能更升级吧。
还是那句,医患纠纷的根源两者都有关。医生的医德的确在下降,家属的千错万错都是医生的错,也都是医患纠纷升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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